来信信息
信件编号: 20231205010
信件类型: 我要投诉
来信标题: 吃到了苍蝇
来信时间: 2023/12/05 13:49
来信内容:
12月5号 中午在***市场**小吃店点了三份炒面,结果吃到一半突然发现其中一个鸡蛋上粘着一只苍蝇,看见之后是在难以下咽,并恶心想吐,(中午11点47支付的,12点10分发现的苍蝇,下午1点多,三人均出现肚子疼,拉肚子现象)当时马上找来老板看了,并拍照取证,但是老板却只愿意退一单炒面10元处理 (当天三碗面一共48元,三碗面一起炒上来的)。我认为**小吃作为大型连锁店,更应该注重菜品的品质,怎么可以出现炒面时把苍蝇一起炒到菜里这种低级失误?且出现这种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只愿意赔偿10元.不合理!参考新闻、媒体、微博等曝光过类似的食品安全问题,最后都按照《食品安全法》赔偿一千元。所以我的诉求是按法律《食品安全法》第148条的规定,退一赔十。不足一千的为一千元。只是我当时不敢跟他提一千的赔偿要求,因为我知道店家肯定不愿意避免争吵,而且我给他们普及法律知识也没有权威性,需市场监管部门来对店家普及法律才具有说服力。我觉得既然法律是这样规定的,为什么不能按照法律来执行。希望市场监管部门帮忙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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